扬州市仁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酱排...
时间:2022-12-05 10:14:00 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扬州市仁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酱排骨200吨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扬州市仁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酱排骨200吨生产项目”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食品产业园连心路57号
建设单位:扬州市仁鑫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扬州市仁鑫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资本金50万元,租用扬州明宏食品有限公司2栋2楼东半边,建筑面积1000m2,主要从事酱排骨的加工生产。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酱排骨200吨生产项目(实际年产酱排骨80吨)。本次验收所涉及的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三同时”竣工验收条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谷仁根
联系电话:1560527767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3Bf_gJL9cqN6EqGAjjHKQ 提取码:2nm1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EN0RYztOp_Dsul248_nQ 提取码:os8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