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清洁...
时间:2023-06-02 16:09:00 来源: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省2023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告》(苏环办〔2023〕76号)文件要求,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被列入江苏省2023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己正式启动清洁生产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38号令,2016修订版)等法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
基本信息情况表
企业名称 | 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张文生 |
所在地址 | 扬州市宁海线阳光花苑(三笑大道)北侧约250米 | ||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情况 | 名称 | 年用量(吨) | 用途 |
无水乙醇 | 4.24 | 原料 | |
油墨 | 0.036 | 印刷 |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 名称 | 年排放量(吨) | |
非甲烷总烃 | 0.3188 | ||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 名称 | 年产生量(吨) | 处置去向 |
废活性炭 | 52 | 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江苏信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康斯派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废铅酸蓄电池 | 0.1 | ||
废机油 | 0.5 | ||
废液压油 | 0.4 | ||
废包装容器 | 5 | ||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1、公司各项目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竣工三同时验收; 2、企业已编制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在当地环保局备案; 3、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4、建立专门的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承担环保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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